2021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開江縣委第一巡察組對達州市開江生態環境局開展了常規巡察,并于2022年4月6日反饋了巡察意見。巡察組反饋問題后,達州市開江生態環境局黨組高度重視,堅持以問題為導向,從嚴從實抓好巡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明確四項措施,確保整改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一是強化責任擔當,實現層級責任壓緊壓實。把巡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當作重大政治任務和當前及今后一段時間的重要工作,專題召開黨組會、問題檢視會,對照巡察反饋意見深入剖析問題產生根源,逐條逐項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落實責任清單,明確整改責任領導、責任股室、責任人、整改時限等。
二是強化問題導向,實現整改措施落地落實。嚴格對照巡察反饋的意見,對問題整改實施“清單制+銷號制”,對有條件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對情況比較復雜的,認真分析,限期整改;對需長期堅持的,認真制定整改措施,常態長效整改,確保反饋意見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
三是強化約談機制,實現整改壓力持續傳導。采取“集體約談”方式,通過“黨組書記約談班子成員,班子成員約談分管股室工作人員”,闡明形勢、點明問題、厘清責任,促進整改見真章、出實效。目前,召開巡察整改專題約談7場,約談42人次。
四是強化常態長效,實現整改成果再上臺階。堅持目標不變,力度不減,對整改工作緊抓不放,并結合“四心”“三不”作風問題教育整頓,持續以嚴的標準、實的作風抓好長期堅持的整改工作;同時,對完成整改的事項,適時組織開展“回頭看”,鞏固整改成果,需要長期堅持整改的事項,持續跟蹤推進,全面整改,以實實在在的整治效果推動各項工作再上新臺階。